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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频出招 引发住宅公办和商办物业“大内斗”?

 

近日,一则《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的出台,《意见》规定,住所、经营场地属于住宅的,申请人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村(居)委等部门(单位)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出具场地使用证明。

这对于外围以及商圈附近的住宅销售和租赁或会带来利好。业内专家分析,此举可以理解成鼓励“万众创业”,政府支持个人或小众成立电商、策划等公司,方便在家里工作,减少租赁成本。同时,这个新规定对市区外围住宅如南沙自贸区、番禺万博商圈以及琶洲电商总部地区的住宅有促销作用,因为这些住宅将变成可自用、可出租。

这似乎对公寓和写字楼市场来说是个利空消息,其实不然,商办物业近期也收到利好,国务院发布新规,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煤气费用与住宅同价,这又为商办物业的竞争力增添了筹码。到底是住宅公办胜出还是商办物业胜出?就得看各家的本事了。

本篇为你精推广州外围值得考虑的住宅物业,自用出租两相宜,还有独具潜力的商办物业,有投资意向的朋友不妨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