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广东房价收入比达8.4 全国排第七

广东房价收入比达8.4 全国排第七


 

比买房痛苦程度,除了看房价,还得看工资!近期易居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出台了一份报告,横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房价收入比的情况。

 

据报告,广东的房价收入比达8.4,攒房款难度在30个地区中排行第七。

房价收入比算法

 

概念:

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数值越高,代表攒首付越痛苦!

 

高低衡量:

世界银行标准: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1988年调查的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我国城镇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本文标准:

国家统计系统一手房价

 

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

 

根据国家统计局口径的数据,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7.7%(包含有可售型保障房和棚改房),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平均增幅为2%。2009年以来,房价收入比持续回落,接近6-7的合理区间,仍略偏高。

 

 

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房价收入比

广东排行第七

 

2013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分化依然明显,最高的北京市高达14.5,而最低的内蒙古仅5.0。整体上看,北京、海南、上海、浙江和福建5个省市房价收入比较高(超过9),海南作为全国重点旅游省份,房价收入比仅次于北京,其余为东部沿海城市。同时,天津和广东房价收入比也高于全国水平,均为8.4。此外,全国23个省份(自治区)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包括11个西部省(自治区)、8个中部省份和4个东部省份。

 

 

相比2012 年,超半数省(市)房价收入比下降,包括浙江、福建、天津、江苏、辽宁和山东,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涨幅较小。而北京、上海、海南、广东、河北房价收入均上涨,除北京外,四个省市商品住宅均价涨幅均在10%以上。

 

2014年房价收入比整体将回落

 

进入2014年,多地楼市促销,引爆市场舆论,改变市场预期,看跌情绪日益浓厚,购房者入市节奏变慢,2014年房地产市场将“退烧”,全国房价涨幅已持续收窄,数据显示,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金额显著回落,由2013年的同比增幅26.3%变为同比降幅5.2%,销售资金回笼和企业回款骤降,2014年全国楼市高位震荡并逐步降温大局已定。 2014年我国经济存在一定下行风险,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有可能下滑。但从主要影响因素来看,2014年房价收入比将受房价降温影响整体有所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