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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拟出新政 学位数量若不足按购房先后顺序入读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省教育强区番禺近日在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挂出《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该区义务阶段招生政策,并公开向社会征询意见。

《意见》对人、户情况不同类型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指出,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的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小区内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如果其业主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则按地段生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番禺区教育局官方网站还公布信息称,该方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于今年4月8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番禺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楼盘小区未配套学校 按地段生安排入读就近公校

《意见》提到,凡小区内配套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在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含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所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单元业主子女,但前提是目前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5年级。

有家长疑问,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怎么办?《意见》对此也提出了明细意见,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的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另外,没有通过上述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则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番禺的民办学校。此外,业主及子女是非广州市户籍的,业主可通过参加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的办法,为其小孩申请免费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

《意见》提到,新开办的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按上述办法实施。如果已经开办多年的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在实施上述办法确有困难时,将由所在教育指导中心制定3至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上述办法实施。

另外,小区内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如果其业主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意见》称,如果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须将小孩户口迁入该住宅小区才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如果业主及子女是广州市以外户籍的,业主可通过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办法,为其小孩申请免费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学校不可自主扩大招生数量 情节严重或责令停止招生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或作为升学依据,不准招收择校生和挂读生。初中学校不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招生(特长生招生除外)。

《意见》要求,各学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小学班额不能超45人、初中班额不能超50人。超出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所招收的学生或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小学生,区教育局不为其办理学籍。如因实际情况需要改变招生计划的,须按程序报番禺区教育局重新核定。

另外,《意见》还提醒广大家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果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招生的,其招生行为无效,区教育局不为违规招收部分的学生办理学籍和发给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