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 或须先存上一年
中山市公积金政策变化不断。继调整提取政策后,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通知,征求意见,准备修改贷款申请条件,从原来的缴存满半年改为一年,且要有10个月余额。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调整后并无不妥,但明显是收紧公积金的节奏。
缴存时限从半年延至一年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关于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修改征求意见的通知》,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准备对中山本市职工申请贷款时缴存条件作出修改。
修改内容为:“在中山市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或以上的,且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10倍或以上余额的在职公积金缴存人可按相关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了解,目前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其中,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这意味着,一旦修改成功,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趋于严格。